案情简介 原告李某于1999年取得原新埭镇大隆村双木桥土窑场土地使用权后,经村委会同意,自建厂房取得营业执照后经营经营活动。2017年3月15日,被告平湖市新埭镇人民政府(下称“新埭镇政府”)对李某的
发布时间:2019-10-14案情简介陈某系福建省福州市下属某村村民,2000年初在村里建房并居住使用至今。2017年当地某房屋征收公司告知陈某,称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该区决定进行水库雨洪公园安置地项目,拟对其房屋进行征收。
发布时间:2019-10-142018年,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市昌平区沈某一家分家析产纠纷委托,指派张志同律师、武艳律师为其代理人。案件经六次开庭,最终驳回原告李某全部诉讼请求,代理人沈某一家的权益得到维护。沈某前妻李某的诉
发布时间:2019-10-14案情简介高先生是杭州市萧山区某村村民,与妻子赵女士育有两个女儿。两个女儿婚后,女婿的户口也相继落到高先生家的户口中。后,两个女儿又各自生养了孩子,一家八口人其乐融融的生活在一起。2017年因当地修建地
发布时间:2019-10-14案情简介 赵某是北京市某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2012年2月入职至2017年10月在公司工作五年多,从课程顾问一步步努力升至销售总监。2017年9月,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公司突然与赵某沟通协商解除
发布时间:2019-10-14案情回顾原、被告是经人介绍认识的生意伙伴。2015年至2016年,二人之间存在买卖水产品交易事实,但未签定书面合同。双方仅根据微信进行联系订货,确定交易的品种、数量、价款、交货时间等,原告将所订货物通
发布时间:2019-10-14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在绍兴市越城区城南外山村拥有合法房屋。2018年7月18日,被告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办事处(下称“越城街道办”)作出外山村拆迁公告,对原告的房屋进行拆迁。2019年6月8日,越城街
发布时间:2019-10-14案情简介 2009年9月15日,原告单某与被告金某签订《借名购房合同》一份,《借名购房合同》明确约定:被告对该商品房不享有任何权利并不得损害原告的权益。后原告借用被告的名义全资购买了位于香河开发区京津
发布时间:2019-10-14案情简介章某等10人起诉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办事处(下称“越城街道办”)要求法院确认越城街道办作出的《外山村拆迁公告》行政行为无效一案,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以章某等10人重复起诉为由,于2018年10
发布时间:2019-10-14案情简介 2011年,李梅(化名,下同)花费肆拾余万元将案涉房屋建成竣工,其中贰拾陆万元系由姐姐李燕及外甥李波出资。2013年,李梅与李燕、李波等人签订了关于案涉房屋的建房《合作协议》,约定乙方李燕、
发布时间:2019-09-18案情简介2009年9月15日,原告单某与被告金某签订《借名购房合同》一份,《借名购房合同》明确约定:被告对该商品房不享有任何权利并不得损害原告的权益。后原告借用被告的名义全资购买了位于香河开发区京津花
发布时间:2019-09-17案情简介章某等10人起诉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办事处(下称“越城街道办”)要求法院确认越城街道办作出的《外山村拆迁公告》行政行为无效一案,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以章某等10人重复起诉为由,于2018年10
发布时间:2019-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