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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中会面临什么债务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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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343 更新时间:2016年04月27日11:13:10 打印此页 关闭

在股权转让中合同中,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
 

债权债务

1、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受让人需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还要了解该债务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各方面内容,判断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对上述问题的考察,可以使受让人在谈判中获得主动,并影响到交易的价格和受让后风险负担的大小。

2、隐性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无法预计的负债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那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所以说,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予以约定。受让方所争取的是,与出让方划清责任,并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所有负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均由出让方承担。但是要注意到一点是,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的追索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需清偿该债务,之后再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另外,这也涉及到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如果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或分立,应按照法定的通知时限要求通知有关的债权人,合并或分立后的债务由存续公司承担或按照协议承担。

3、隐瞒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及时地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信息批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当发生债务追索时,将严重影响受让方的股份转让合同的利益和预期的收益。

因在进行股权转让相关活动时,一定要增强风险意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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