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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故意伤害案当事人在律师帮助下以不起诉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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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53 更新时间:2024年03月22日17:00:35 打印此页 关闭
2023年10月17日,张某在北京市丰台区某路口因行车问题与被害人发生冲突,将被害人打伤。经鉴定,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12月14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对张某进行刑事拘留。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程树法律师接受委托代理此案。

律师在会见和阅卷的基础上,和承办检察官进行充分沟通,并提交律师意见。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考虑到张某在事发后有主动自首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家属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获得了被害人谅解,最终对张某做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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