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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润支招】京润所陈柳谈“挂靠”社保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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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24 更新时间:2023年02月02日14:30:41 打印此页 关闭

找公司“挂靠”社保靠谱吗?

注意,虚构劳动关系要处罚

2022年3月18日起《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社会保障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8号,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正式实施。

实务中,用人单位为了节省人力成本、降低社保成本以及职工个人需求等原因,经常通过出现挂靠、或者代缴社保。国内最早明确虚构劳动关系参保的问题的是《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条例明确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条例还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办理案件时发现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案件。

2021年7月14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宣判了一起案件,北京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以及员工共计8人,采取虚构劳动关系的方式他人缴纳社保,骗取生育津贴人民币98万余元,被判刑了三年六个月到九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因虚构劳动关系代缴社保被行政处罚的案例更是不少,深圳社保局就处罚了一批虚构劳动关系代缴社保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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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劳动关系缴纳社保,由于没有实际的工资,缴费基数也是假的,这属于伪造、虚构参保条件,骗取国家社保待遇,是违法行为。2022年开始,养老保险开始实行全国统筹。3月18新办法实施,挂靠社保的时代真的就要彻底结束了。

个人建议:
   用人单位用工应保障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的一致性,不得通过代缴、挂靠等方式为之,尽量通过劳务派遣(需要有派遣自制)、关联公司联合用工等方式解决,保证即达到特殊目的,又保证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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