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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军律师谈公司法务012】公司律师是企业的法律事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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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42 更新时间:2022年11月03日10:21:52 打印此页 关闭

大家好,今天给大家讲一下有关公司律师的法律常识。

在一些企业里,尤其是一些大型的、集团类的企业里,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律师,就是公司律师,虽然他们拥有律师执业证书,但是专门供职于某一家企业并专门为这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不对外承办法律业务,也服从企业的人事管理,这就是公司律师,比较一下与企业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性质的、对应称为社会律师的情况,两者有一定的不同。

社会律师供职于专业化经营的律师事务所,面向社会不特定的各类主体提供法律服务,以经年累月的执业活动,与社会各界的广泛接触,构建了专业知识体系和人脉关系,积攒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举一反三,按照委托人单独某一项的法律服务要求,自主收集整理文件资料并分析论证形成工作成果,快速呈现在委托人面前,而公司律师供职于企业内部,为某一企业全部流程提供持续的法律服务,逐年的熟悉和积累,能够深入地洞察企业的商业需求、核心问题,并且熟悉企业所在行业领域及监管体系,具有法律专业与经营企业的综合维护能力。

顺带说一下,从律师工作的机构来划分,律师分为社会律师,就像我这样的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还有公司律师,就是今天给大家讲到的在企业里供职的律师,再有就是公职律师,就是在行政机关内任职并属于国家公务员序列的政府律师。这是一类划分方法。另外从是否以律师执业活动为基本工作来区别,律师分为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这个范围和基本概念需要大家分清楚。

还有就是供职于公司的法律人员,法务专员。法务专员属于公司内部雇佣的员工,薪金待遇与其他员工同等管理,日常工作包括合同草拟、审核把关法律问题、新项目洽谈协助等等。法务专员一般有法律资格证,没有律师执业证,相当于没有持证上岗的“实习律师”,还有就是仅仅受过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或者学习的人员,其实践能力和水平可能更差一些。

公司律师和法务专员,一般在规模较大的公司里,都设置在法律事务部门之内,是为企业提供法律保障的内部专门人员。但是不等于企业就因此不需要外聘相当于兼职律师的法律顾问了,也不等于遇到法律问题或者遇到案件时,就不需要法律顾问这样的外聘执业律师提供服务了。

我们可以看得出来,由公司律师和法务专员这样的人员组成的公司法务职能部门,其优势在于比外部的社会律师更为熟悉企业的内部运作和业务模式,更为理解企业管理层的思路和意图,更容易与企业的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沟通,讲求的是“法务与商务的融合”的特点,而从外部聘请的社会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或者某项业务的法律服务工作,因为社会律师具有企业之外的丰富实战经验和诉讼经验,在企业之外的各种专业领域拥有特长或者优势,擅长衡量和办理某项法律事务风险最小化和企业利益最大化的操作,那么,就某项具体的法律事务而言,如果公司律师能够办理,则不会需要外聘律师参与,如果需求外部律师才能把法律事项办得更好,则当然应当由外部律师与公司律师合作完成。

那么,一般情况下,怎么才能够准确地区分是不是需要外部律师呢?这个问题让我来回答,我只能说:应当看企业内部的法律部门情况而定,例如企业内部设立的法务岗位人员主要从事合同审查和管理工作,没有或者缺乏诉讼案件的操作经验,那么就需要外聘律师承担起诉讼案件的办理任务,无论是常年法律顾问也好,或者是单项法律事务也好,此时与外聘律师配合的法务人员,就是起到联络外聘律师和沟通外聘律师与决策层之间的辅助作用。例如公司律师经常办理的一些法律事务,证明工作能力和效果都很好,也就可以由本企业的公司律师独立完成,如果有一些复杂一点的法律业务,可能需要社会律师的某些指导,则公司律师向专业律师咨询即可。

俗话说一山不容二虎,对于公司律师和法律顾问的看待,同在某一家企业里就属于两只猛虎,一只家养,一只野生,那么在为企业进行法律服务过程中,这两只虎应该怎样有效互动?怎样才能共同为企业保驾护航尽心尽力呢?

因为公司律师与外聘律师各有所长,公司律师在涉及公司战略规划、风险控制、符合规定方面更具优势,但是面对重大诉讼或者复杂交易时,因为实战经验很少,就需要外聘律师来弥补短板。至于在共同的法律服务工作中,到底谁说了算的问题,实在不应当成为问题,因为谁都说了不算,是企业老总说了算。如果纠结于谁在法律业务中有功劳、谁是主角的话,那真是本末倒置了,无论公司律师或者是外聘律师,谁都干不好,谁都不出成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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