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海霞律师贵阳法院行:律师助力获国赔,寄送锦旗表心意

分享到:
点击次数:281 更新时间:2022年03月26日11:21:35 打印此页 关闭

贵阳南明区邹女士姐弟4人有房屋一处,该房屋是九十年代原有房屋被鉴定为危房的基础上依法翻修建成。当年就依法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3年,因政府道路工程建设毁损了其中的楼梯间等部分,当时的征收公司出具证明同意由其自行修复。该房屋一直用于经营。2018年,该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内。在安置补偿协商过程中,征收部门以“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不予合法合理补偿,后房屋居然被城管部门强制拆除。手握着大红的土地证和2003年征收公司的证明,邹女士欲哭无泪,她想不明白为什么会遭到城管强拆,一家人老实本分,怎么就成了违法者,怎么就成了征收人员口的“钉子户”。后来,邹女士偶然旁听了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海霞律师、杨高州代理的案件开庭,她牢记住了两位律师在法庭上的一句话“以拆违代拆迁,行政机关执法目的不当,应被判违法”。是呀!自己的状况不也是一样吗?两位律师在法庭上说的不就是自己的心声吗?于是,邹女士一家毫不犹豫的委托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代理房屋被强拆的案件,并指明由海霞律师及杨高州律师具体承办。

微信图片_20220321094551.jpg

接受委托之后,海霞律师、高州律师针对邹女士房屋的历史背景,制定出诉讼策略及方案,就是在诉讼过程中不断强调“未办理规划许可证是非原告意愿”“政府信赖利益应得到法律保护”等观点来论证房屋的合法性。本案经过了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国家赔偿诉讼的一审、二审甚至发回重审等数个程序。经过发回重审的一、二审判决,最终判决城管部门赔偿邹女士等4人案涉房屋赔偿款近740万元。而这个赔偿数额的背景就说明了邹女士房屋没有因未经过规划审批而被认定违法,海霞律师、高州律师的意见被法院采纳。

案件虽然有法官主导审理,法官还有非常大的自由裁量权,判决最终也有法院作出。但代理律师专业的意见及观点可以给法官拓宽思路,减少法官观点的盲区,提供更多判决结果的可能性。

邹女士收到赔偿款后,第一时间与高州律师分享了好消息。红通通的锦旗送到律所时,海霞律师与高州律师好不客气的与锦旗合影留念。因为,这是两名律师应得的,法庭上的每次据理力争,数不清份数的法律文书,见证了两名律师对案件的付出。法院判决的结果及委托人感谢的话,体现了律师的价值!律师虽然不能决定案件的结果,但律师给了委托人希望及更多的可能性!我们每一个人不都是为了明日的希望和可能性而在不断努力吗?

上一条:杨高州律师在第5期京润学堂专题解读《行政赔偿司法解释》 下一条:海霞律师贵阳法院行:律师助力获国赔,寄送锦旗表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