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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补偿决定被撤销之老李乱棍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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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96 更新时间:2019年07月11日16:33:42 打印此页 关闭

引言
 

在征地拆迁案件中,律师的办案思路往往会影响案件的走向,具体个案更是需要律师的经验来完成维护当事人权利的使命。京润所李永军律师在浙江省瑞安市的一起征地拆迁案件中,巧妙运用法律武器,帮助当事人维权,最终获得胜诉判决。

 

案情回顾
 

原告孙先生和冯女士系夫妻,共同拥有浙江省瑞安市玉海街道沿江新村一处房屋,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2016年12月19日被告瑞安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以瑞安市玉海街道沿江新村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为由,将包括原告上述房屋在内的区域纳入房屋征收范围。2017年4月28日,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告送达该评估报告。因原告与房屋征收部门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2017年4月12日,玉海街道办事处申请报请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附上对原告涉案房屋的补偿决定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同年6月5日被告《瑞安市人民政府补偿决定告知书》对原告涉案房屋的两种补偿方案等事宜予以告知,并告知陈述、申辩权利及逾期不作出补偿方案选择的视为选择产权调换。被告于6月8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送达公告,并予以张贴公告。同年7月5日,被告作出被诉《瑞安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告知复议、诉讼权利。该决定书于同日在玉海街道办事处及沿江社区宣传栏张贴公告,于次日在被告官方网站公告。原告孙先生、冯女士不服该补偿决定,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本案中,原告提供的证据虽然无法证明其主张的502室之外还有602室房屋,但被告主张该抬高建设的房屋“明显属违法建筑”,却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组织有关部门对该房屋进行过调查、认定和处理。故被告在作出被诉补偿决定时未对该房屋权属情况及是否应与补偿作出处理,属于基本事实认定不清。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作出的价值评估结果应当送达被征收人,保障其复核、鉴定权利。但被告提供的相关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向原告送达了涉案房屋的价值评估报告,剥夺了原告的复核、鉴定权,程序违法。综上,法院认为被诉补偿决定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依法应予以撤销并责令重作。故作出了撤销被诉征收补偿决定并责令被告六十日内重新向原告作出补偿决定的判决。

律师说法
 

在征地拆迁乃至行政诉讼案件中,为维权,采取“打程序”是重要选择之一,但是一些案件程序打胜了,也有达不到获得实质利益的情况,这就像打掉了对手的兵器,他还会落荒而逃相似,因此同时还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打主体”、“打内容”的手段,以追求达到完胜效果。

这三种打法,要考虑法律上的逻辑关系,要注意时间上的先后顺序,要分清结果上的主次作用,就像是口诀在心,抡起铁棒,一棍一招一式地打过去,就可以打败对手。

不过,只有精通棍法的高手,在瞬息万变中,因为经验和技巧烂熟于心,可以灵活运用,借势发挥,而新手上阵,难免出现左支右拙、乱了阵脚的情况。

本来三打就没有固定的模式,都是根据对个案的分析,为胜利目标而确定的基本打法,如何组合,如何主次,不一定按照预设的教条执行,所以全都打下去,总比遗漏要好,与少林棍僧救唐王相似,估计他们不知排兵布阵的,也没有报号格斗的束缚,就从乱军之中冲杀出来。

乱棍打法一定要猛,因为没有快刀利剑的锋刃可以一击致命,也没有以柔克刚的太极可以后发制人,所以快速、不停歇地进攻,是首要的。


其次是绝不放过对手已经暴露的软肋,要反复打击,让其难有还手之力,取胜希望即可预期也。

再次,也要注意不能闭着眼睛乱打一气,也不要把力气用到空处,否则那就不是乱打而是瞎打了,更甭谈“棍法”了。所谓歪打正着的概率,只能想象比例在百分之一以下。

当然,想要一剑在手横行天下的、已经横行天下无敌的,应当另有技巧和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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