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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霞律师胜诉案例(五十九):旧改遭遇“以拆违代强拆”,街道办被判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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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 更新时间:2026年10月27日15:06:51 【打印此页】 【关闭】

案件故事:好好的宅基地房,旧改阶段突被认定违建遭强拆

孔先生在广州黄埔xx社区拥有一处宅基地房屋。后来村子启动旧村改造,房子所在的土地被省政府批准征收为国有。区政府已经针对这套房子作出了《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明确给出了回迁安置、货币补偿两套方案。孔先生对该补偿方案不认可,对补偿决定提起了行政诉讼,希望争取更加合理合法的安置补偿。可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行政诉讼还在审理中,街道办转头启动了“违法建设查处” 程序,认定房屋部分面积为违法建筑并在就将整栋房屋连同附属物全部强制拆除。一夜之间,孔先生居住多年的房屋化为废墟,屋内家具、生活用品全部埋在瓦砾之下。

房子突然被拆掉,孔先生一家一时间手足无措。自房子被强拆后,旧改方似乎也瞬间消失,不再找孔先生协商补偿事宜了。孔先生瞬间明白了,如果就这样认了,后续想要争取合理的征收补偿会难上加难。于是找到海霞律师打这场官司。案件由海霞律师及孔富丽律师具体承办。

律师介入:看穿“拆违” 外衣,抓住“无权强拆”的致命漏洞

海霞律师一眼就看穿本案核心问题:块地已经被征收,应当走征收的司法强制执行路径拆除房屋,不能借用查处违建的名义直接强拆房屋。街道办本身根本没有权力自行组织强拆。并且,就算部分房屋真的属于违建,也不能下处罚认定的当天就直接推倒房子。于是,海霞律师及孔富丽律师一纸诉状将街道办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街道办强拆房屋的行为违法。

庭审过程中,街道办抗辩,是查处违法建设与征收无关,拆除违建行为合法。海霞律师及孔富丽律师当庭精准击破对方的抗辩:地块已经征收,不能拿“拆违” 当盾牌,规避征收应当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定义务,这种行为是典型的以拆违代强拆,强拆行为严重违法。

案件结果:胜诉!法院判决确认强拆除行为违法

法院完全采纳海霞律师及孔富丽律师的法律意见,作出判决,确认街道办强制拆除案涉房屋及附属物的行为违法。 

案件小启示

在拆迁纠纷中,老百姓面对行政机关,信息不对等、不懂法律程序,很容易陷入被动。并且,征收方为了拆迁进度,会用“认定及拆除违建” 的方式以达到快速拆掉房子的目的。很多老百姓看到违建通知书,就慌了神。但这个胜诉案例告诉我们,拆迁中的房屋是不能随便拆的,必须严格走法律规定的程序。已经进入征地程序的土地,政府不能绕过法院,借拆违之名直接强拆。孔先生的这份胜诉判决,是后续进一步协商谈判、主张房屋屋内财产损失、争取公平合理征收补偿最重要的法律筹码。

注:本案例来源于真实生效裁判文书,每个案件案情不同,不代表同类案件必然取得相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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