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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声音】姜明安:把“利维坦”关进笼子—中国行政法学人的梦想与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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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78 更新时间:2023年11月23日17:10:17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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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姜明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北京大学法学院“当代中国行政法的形成与展望”学术研讨会主旨演讲。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学者、各位朋友:

谢谢大家,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把‘利维坦’关进笼子——中国行政法学人的梦想与求索”。梦想就是我们的目标,我们干了几十年就是把利维坦关进笼子,控制利维坦,驯服利维坦,这是我们几十年的目标。求索就是我们实现这个目标的行动,这个行动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理论研究,另一个方面是把理论研究的成果变成实践。可能第二个更重要。马克思说过,我的哲学和别人的哲学不一样,同很多哲学家的哲学不一样,他们的哲学都是解释世界,我的哲学是改造世界。我们要改造世界就是要控制利维坦,驯服利维坦,把利维坦关进笼子。刚才马校长讲的十三个问题,就是利维坦没有控制好,老是跑出来。所以我们现在的任务很重。我们干了四十多年,在这一方面努力,但是效果并不是太好,当然还是有很大的成功,不是完全白干了。

我讲求索,第一个是理论研究,然后是实践,我准备讲六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中国行政学研究是如何起步的,主要是回顾,未来的展望等会儿靠大家来讲。第二个问题,中国行政立法的兴起和推进;第三个教学和科研是怎么全面展开的;第四个是中国行政法的兴起到底给中国带来了哪些变化;第五个是我们新时代行政法理念和制度的创新。这些创新不一定都已经实现了,我们至少是在向这个方向努力。第六个是我们行政法学、我们行政法治建设有哪些经验。时间有限,我只讲一些要点。

一、行政法学的艰难起步

怎么开始和起步的,不能忘记这位老先生——龚祥瑞先生。他是全国最早在外国宪法中讲外国行政法的。龚先生讲课激情四射,对学生有非常强的感染力,有很大的煽动性,我对行政法的“瘾”,就是在龚先生的课上染上的。我三年级的时候上他的课,三年级四年级的时候几乎一半时间泡在图书馆里,就是看行政法的书,包括苏联的、东欧的。我也学一点英语,我也看一点英美的,当然我没有正式学过英语,我大学是学的俄语。我自学的二十六个字母,慢慢地也能看一点。讲实话,我搞行政法,主要是受他的影响。我大一大二时对经济法比较感兴趣,你看我发表的翻译文章是经济法的,是苏联和东欧的经济法,直到三年级和四年级我才开始搞行政法,就是受他的影响。所以我们不能把老先生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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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龚祥瑞教授家后花园合影。从左至右为:陶景洲、魏定仁、姜明安、罗豪才、龚祥瑞、王绍光、陈兴良、李克强、王建平

第二个是到1982年到1985年,北大、北京政法学院(现在的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慢慢地开设行政法选修课,编译了各种行政法学习资料。这三个学校都编了,我们北大的主要是我编的,一共编了7本。行政法、行政学是两本,中国行政法规选编编了三本,上中下,外国行政法选编编了两本,这是我刚留下来时,二年级、三年级的时候就搞的。这个花了很多时间。

行政法起步阶段的第三个事情就是《行政法概要》的出版。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行政法概要》是第一代行政法统编教材。我们总共有四代行政法统编教材。第一代就是《行政法概要》,王珉灿主编,张尚鷟副主编。对于这个书的主编,王名扬发挥了重要作用。王名扬是第一位在国外巴黎大学获得行政法博士学位的,当时很多东西都是王名扬的东西,当然他不是主编,也不是副主编,但是他发挥的作用很大。

第四个事情就是出版一些个人的教材,我是85年8月出版的行政法学,当时是到法律出版社,但是法律出版社说行政法是个什么法呀,没有听说过,所以老是出不来,我就跑到山西人民出版社出去了。12月份,应老师(应松年)和朱老师(朱维究)在工人出版社出版了行政法总论,这两本应该是个人编的最早的教材。这是起步阶段。

到1985年以后,全国高校法学院都开始普遍开设行政法课程。北大、人大、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慢慢地都把行政法课改成了必修课了。我们北大应该是比较早或者很早就改成必修课了。我原先分到行政法教研室,罗老师(罗豪才)同我谈话,他是教研室的副主任,问我搞什么,我说我也不搞中国宪法,也不搞外国宪法。他说那你就到中外法学去当编辑。我说我也不当编辑,我搞行政法,我留下来就是想搞行政法。所以后来成立了一个行政法教研室,我就是第一任北大行政法教研室的主任。这个时期各个学校也开始招博士、硕士生,最早的三个博士生是政法大学的马怀德,北大毕业的袁曙宏,人民大学毕业的冯军。这是我们中国最早的三个行政法的博士,都对中国行政法都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行政立法的制定始末

这个行政法立法,我主要讲三个东西,一个是公务员法的起草,第二个是行政立法研究组起草的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最后讲行政法规的废改立。

1984年,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成立了15人组成的国家工作人员法,就是公务员法的立法小组。中组部副部长曹志,后来曹志当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找了五个学者参加:一个是外交学院的杨柏华,他主要是搞外国;人民大学的皮纯协,法学所的张焕光,政治学所的袁岳云,北大的找了我一个助教,我刚毕业两年,我82年留校的。他们知道我搞行政法,我有一次开会,还写过国家工作人员法的论文,所以他们找北大组织部,通知姜明安来参加吧,真是给我一个很好的机会。这是我参加立法的开始。原先在北大,我是南方人,连大米饭都吃不到,一个月只有六斤大米,我到那里,每天都可以吃大米饭。我从来都没有吃过酸奶,每天都给我们配酸奶,住的那个小别墅,原先周扬住的那个地方,那个待遇太好了。我们15个人在那里,真是很好的待遇。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的,这个是当时那个小组的人员,他们当时很重视我们,那时司局长都站在后面,让我们五个学者都坐在前面,同副部长曹志在一起。当时我们搞这个法,没有什么法,都是一些文件,每年的人事工作文件汇编都有两本,这么大一堆。但是看文件怎么能把公务员法搞出来呢?还是要看看法律怎么规定。这个时期,中央组织部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世界的大使馆都发函,你们两个月之内,把所在国的公务员法、公务员法运作的情况寄到中央组织部来。中央组织部厉害啊。材料都寄来了,也是这么一大堆。我们是上午看文件,下午起草条文,晚上就集体讨论,干了半年,就出来了,但是没有马上出台,到了93年才出台《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就是我们起草的。像是公务员要考试、考核、调动这些程序,公务员制度基本上都是我们起草的,后来2005年出台的《公务员法》也是按照我们当时搞的那个东西搞出来的。我们搞的那个东西确实是参考了全世界的资料。

第二个事就是行政法立法组。1986年10月份《民法通则》通过了,人大组织开一个座谈会。陶希晋就在会上发言,说咱们现在刑法有了,刑事诉讼法有了,然后民法通则现在有了, 82年已经出了民事诉讼法(试行),现在六法就差两个了,就差行政法,就差行政诉讼法了,这个行政法的基本法,咱们应该搞这个东西。当时彭真当委员长,王汉斌当法工委主任,因为陶老资格特别老,所以他一讲,王汉斌就说,那你就带着大家搞吧。他后来就去找彭真汇报,彭真同陶老爷子很熟的,所以就成立一个组,陶老当时把我的老师,就是龚祥瑞先生找过去,说你们搞行政法的,咱们中国要搞行政法了,你们要写点东西造点舆论啊。所以龚老师,我,龚老师和齐一飞,当时是北京市人大的秘书长,我们三个人组织一个写作小组,我负责草拟稿子,龚先生负责审、改,然后齐一飞负责找报纸杂志去发表,首先是找了光明日报,发表了《要制定作为行政基本法的行政法》,然后是《中国法制报》,现在的《法治日报》也给发表了。但是光造舆论不行,还要动起来,马克思讲的,我们不仅仅是解释世界,我们还要改造世界,你得行动起来,成立一个组吧。所以就成立一个小组,找了江平,政法大学的校长,当时人大法工委的副主任当组长,罗老师、应老师当副组长,我们是干将,我、皮纯协、张焕光、朱维究,人大的肖峋,最高法院经济庭的庭长,当时还没有行政庭,都参加了起草试拟稿。开始是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通则,在动物园旁边那个国务院招待所。搞了半年,写了这么一大堆,行政组织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这么多东西都把它弄进来,写不下去了。写不下去以后正好修改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原来写了一章,就是行政诉讼,但是后来大家说行政诉讼是个什么东西啊,搞不清楚,后来就把它删掉了,就改成了一条,就是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按本法实施。这个现在要修改就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将原来的一章拿出来,在民事诉讼法中写行政诉讼;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单独写一个行政诉讼法。江平说咱们就搞单独的行政诉讼法。正好我们那个行政法通则、行政法大纲写也不下去了,就改成了写行政诉讼法了,从87年我们就开始动起来了,89年出了《行政诉讼法》、94年出了《国家赔偿法》、96年出了《行政处罚法》、99年出了《行政复议法》、2000年出了《立法法》、2003年出了《行政许可法》、2011年《行政强制法》。我们为了把这个法律起草好几个月进行调研,到十几个省市进行调研,并且跑了几十个国家,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很多地方去考察,看人家的行政诉讼法是怎么搞的。我有这么个机会跑了很多地方学术讨论。

第三个就是推动几个违法的废旧立新。一个是孙志刚事件,最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条例》被废了,我们三个给人大写了信的。当时曹康泰是国务院法制办主任,也找我们去,我还提出说,这个收容站为什么只能够由政府办啊。是不是有些组织,NGO/NP们也可以搞啊。他们没有采纳我的意见,但是我觉得这个事情我是对的。因为这个收容站都由政府办是有很多问题的。《收容遣送条例》改成了救助管理办法,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了。第二个是唐福珍事件,当时北大五教授,沈岿、王锡锌、陈端洪、钱明星(钱明星是搞民法的)还有姜明安,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审查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因为当时发生了自焚事件。所以我们几个说一定要把那个恶法《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干掉。信春鹰找我们几个聊,又打个电话给国务院法制办,说这几个教授都有意见了,赶快想办法,他们自己就把它给废了,搞了一个《国有土地上城市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就是现在的征补条例。我们现在经常搞论证用的那个条例。再有一个是劳动教养,那就是唐慧。她女儿被强奸了她去上访,上访就把她抓起来劳动教养了。我现在讲的,《行政三法研究》里面也有。人民网后来给我们五个人每个人发一个大奖杯,“十大责任公民”。

三、教学科研的全面展开

这个讲五件事。一个是教育部高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全面开设行政法课程,很多都开成必修课了。第二个就是行政法学研究会成立,选举产生27人组成的第一届干事会。干事长是张尚鷟,副干事长是罗豪才、应松年。我是当时27个人中最年轻的一个,现在在世的可能不会超过五个。这是85年在常州成立的。第三件事情是开设高级法官班,高级法官班我们开了四期,都是副院长以上的,给他们培训行政法。这是我们中国第一代行政法官。当时我们培训行政法、经济法,人民大学培训刑法、民法。这是同最高法院合作。还有政法大学师资培训班。前几天,我们还把那些高级法官班,现在都八十多岁了,很多也都去世了,这些人从全国各地还来了。那个班在行政诉讼这一块,确实是起了很大的作用,一级培养60个,一共是4级,是240个人,所以在中国行政诉讼这么搞起来的。然后第五个事情就是教材。第一代教材就是《行政法概要》,第二代教材就是罗老师组织主编,应老师当副主编的《行政法学》,89年的,我是作者,四个作者,我,皮纯协,张焕光,朱维究。第三代统编教材就是教育部的《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现在已经出了七版,我主编的,现在第八版马上这个月就要出了。第四代就是现在马工程,马工程是应老师当主编,我们两个是副主编,现在出了两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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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明安教授在北大法学院讲课

四、行政法学对中国的影响变化

第四个问题就是给中国带来哪些变化?大概有五点。

第一点是观念上的三大变化。第一个是中国人的观念开始发生重大变化了,从人民政府天然正确,天然为人民,到现在人民政府也可能犯错,也可能侵犯人民权益,所以人民政府的权力也需要规范,它也可能成为利维坦。第二个就是官民关系的父母官与子民关系,转变公仆与主人的官民关系,公仆是法无授权不可为,主人是法无禁止皆可为,不是反过来的。第三个是民不告官,民不与官斗,现在则是民不仅可以告官,而且可以告赢官。现在是“有权即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吃官司,侵权必赔偿”。前面三句话是温家宝讲的,是2004年的纲要里面有的。他总结得还挺好的,违法吃官司是我加的。

第二个是治理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这里的治理方式第一个就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从依据上级指示、命令、红头文件办事向依法行政转变。第二个是行政管理方式从单方性、强制性,更加注重参与性、互动性、第三个是行政执法主要采用规制手段(regulation),现在主要是向行政协议,向柔性手段、软法手段转变。再一个是行政活动主要从注重快捷、注重效率向更注重Due Process of Law,向正当法律程序,注重相对人权益的保障转变。

第三个就是共产党的目标有了转变。原先的目标就是以阶级斗争为纲,以经济为中心,追求GDP增长,追求经济发展,物质文明,现在更多地要追求公平正义,追求社会文明,追求生态文明,追求政治文明。现在是五大文明了。当然不完全是我们搞行政法的人的功劳啊。第三个就是从过分地追求秩序、维稳更多地向人权保障,更多地追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转变。党也在变化。世界上任何事情都在变化,有不变的,但是也有变的。把利维坦关进笼子里,驯服利维坦,这个不能变。

创新,理念创新主要是五个方面。一个是现在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以人为本,这是胡锦涛那个时期讲的,这个是很好的,当然以人民为中心也有以人为本的意思,二者还是有一点差别。就像毛主席讲的,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但很多人后来忘了初衷了,搞来搞去根本不是为人民服务了,就去搞阶级斗争,搞GDP。第二个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我刚才讲的利维坦关进笼子里。第三个就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第四个就是应急法制,应对风险社会,这次我们统编教材加进去了。原先没有这一块的。第五是信息化和法治化的深度融合。

制度创新太多了,我举10个例子。第一个三张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第二个是最多跑一次,让数据多跑路,让老百姓少跑路;第三先上车后买票,这是上海的经验;第四是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取监管人员,监管结果公开,这是深圳搞出来的经验;第五是听证,两个听证,一个是行政行为的听证,第二个是行政决策还有行政立法、规范性文件的听证。这两个听证不一样的,都是制度创新。我们行政处罚法写听证的时候,很多人反对,包括我们立法组人大的人都反对,说听证是个什么东西,我们是群众路线,你怎么写个听证啊,包括人大法工委的人都反对。后来罗老师说,我们还是还应该往前看,听证是一个很好的事情;第六个就是行政许可法搞的信赖保护,后来民营经济的那个,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都写了;第七个就是行政决策五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领导班子集体审议。现在重大决策,都必须开会审议决定,不能像原来的铁道部长刘志军,他一个人就把这么大的项目,几个亿都给那个老太太了,所以后来刘志军进去了,老太太也完了;再一个就是行政执法三大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第九个就是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现在就是联合执法,综合执法。以前开个饭店,今天是工商局来了,明天后天每天都有新的大盖帽,还待在那里不走,别人都没有办法去吃饭了,现在就是一家;再一个就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这是最近几年搞的,这些都是制度创新。

五、行政法治的经验与得失

最后一个主要经验,我写了六条。

第一条就是坚持走中国特色与“他山之石”相结合的道路。既注重中国的国情,也注重学习和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在中国搞事情,当然有中国的国情,有中国的特色,但是也不能是外面的东西,人家已经成熟的经验都要去摸着石头过河,人家桥早都已经搭起来了,你为什么要不走桥,一定要从水里过,摸着石头去呢,有些已经不需要摸了。他山之石,应该借鉴。

第二个就是行政法学理论和行政法治建设实践紧密结合,既大胆探索,“摸着石头过河”,又加强理论指导,把握探索的方向和目标。这个是非常重要的。你看我们搞行政立法,都是两拨人三拨人在一起的。我们第一个立法组,我们5个是学界的,他们组织部、劳动人事部10个。我们第二个立法组,我们六七个人,有人大的,最高法院的,国务院法制办的,我们搞立法都是两拨人三拨人紧密结合。这个就是中国的经验。

第三个就是通过行政诉讼制度,“民告官”,促进行政行为,行政程序法的制度完善。原先一般的认识是先搞行政组织法,再搞行政行为法,然后再搞行政诉讼法,救济法。但我们不是,我们反过来,江平搞得好,行政诉讼法把行政机关告到法院去了,为什么不依法啊,但是依什么法啊,还没有法啊,所以首先要制定法,制定行政处罚法,制定行政许可法,这样就把这个行为法给逼出来了。今后就是你说我超越职权,但是我的职权在哪里啊,现在就是三定方案,但是三定方案不是法啊,是编办搞出来的东西。那怎么用呢?当然这个还需要很多年,十年二十年啊,我原先参加过编办搞的条例,三个条例,但都没有出来,今后还要搞的。

第四个经验是通过具体行政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的制定,促进规范特定种类行政行为单行法典制定,进而推进统一行政程序法典。我们是这样一个过程,先搞什么土地管理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把这些法搞出来,然后就搞这个单行法律,像是行政处罚,土地管理、药品管理都有,它是一类行政行为,不是某一个领域的行政行为,然后就是行政程序法典,行政基本法典。我已经推了二十年了,这是我们下一步的计划,不是下一代啊。

第五是注重特定个案,通过个突破特定领域法治建设的障碍和藩篱,然后趁势将相应领域法治向前推进一步。就是孙志刚、唐福珍、唐慧案,我们把这部分案子弄下去,舆论造起来,最后就是把法规给改了。这样咱们的法治就向前推进一步。这也是我们的一个重要经验,我们今后还要这么干。但是要选好真正典型的案子。

第六,在行政法制度的发展和创新方面,先试验,后推广,通过先行先试保证发展和创新稳妥,所以有些东西我们无法一下子推出立法,但是我们可以先搞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先地方,后中央,以地方改革委中央立法探索和积累经验,先行政后人大,以行政立法为人大立法探索和积累经验。这是我们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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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明安教授在香港树仁学院讲学时留影

把“利维坦”关进笼子,这是我们中国行政法学人的梦想和目标。为此,我们努力探索了四十年,但依然离当年的梦想和目标有很大距离,还需要我们继续努力探索下去。民主和法治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感谢倾听,谢谢大家!

上一条:公司试图通过调岗的方式迫使员工离职,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当事人获双倍赔偿金 下一条:母亲无奈之下把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女儿告上法庭,相关诉求获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