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案例 > 典型案例

【胜诉案例】诉保险公司支付佣金,唐立明律师助力寻找证据后获胜

分享到:
点击次数:537 更新时间:2023年11月14日14:53:19 打印此页 关闭
先生于2021年9月入职保险公司担任客户经理一职,负责北京市昌平区邮政储蓄银行下辖网点的保险产品销售工作,约定月基本工资3000元,业绩奖金另算。2021年12月李先生完成500多万元的标保额,按照事先约定公司当月应支付李先生工资及佣金共计20余万元,但公司以李先生被客户投诉为由拒绝支付并将李先生解聘,李先生无奈提起仲裁却被告知不属于仲裁管辖范围,后经法援指派由本所唐立明律师处理。 
唐立明律师接手后,发现起诉期限比较紧张,立即整理起诉材料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立案,避免案件因超期而无法维权。
开庭前,律师预料到诉请中主张的佣金将成为本案的审理焦点。由于佣金包括1%的绩效提奖与3.3%的竞赛奖励两部分,竞赛奖励在佣金中所占比例较大但此前月份都没有,只是公司在2021年12月为推广业绩所出,李先生此前的工资收入中也并没有此项,公司对于竞赛奖励并未明确发文通知只是在开会时进行口头告知,此部分如何举证并获得法院支持是个难题。经过唐立明律师与李先生沟通、询问,发现其有同岗位性质的同事发放了2021年12月的佣金,结合该同事当月的标保额来看,能够证明公司2021年12月的佣金中确实包括3.3%的竞赛奖励。为此,唐立明律师指导李先生合法收集证据材料,并在举证期限内向法庭提交。
开庭审理时,佣金比例果然成为法庭审理的重点,也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唐立明律师结合提交的证据材料,指出佣金实为4.3%而非1%的事实根据并充分说明,同时指出公司方拒绝支付理由不成立。最终,法院认定李先生提交的材料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于2023年9月18日作出判决书,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共计20余万元的工资及佣金。9月28日,保险公司主动履行判决内容,向李先生支付了相关款项。

唐立明律师利用其专业知识、丰富的诉讼经验成功帮助李先生拿回其应得的收入,其敬业态度更是获得李先生及其家人的一致好评及认可。10月26日,李先生向唐立明律师赠送锦旗,上书“弘扬正义,律师楷模,无私援助,感人至深”,感谢律师助其成功维权。

1.png

2.png

3.png

上一条: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判并责令重新作出补偿决定 下一条:【胜诉案例】诉保险公司支付佣金,唐立明律师助力寻找证据后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