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张志同律师、陈柳律师代理的征拆纠纷一案获得圆满解决
陈某某、舒某某及郝某某系江苏南通某镇村民,与征收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后,认为补偿过低,不愿将房屋交付拆迁。征收单位于是组织人员将协议所涉房屋拆除。拆迁户对此不服,遂委托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代理。
经法院审理,认定安置协议有效,但拆除行为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鉴于回迁安置房历经近3年还没有开工建设,代理律师张志同和陈柳结合实际情况,与委托人商议后,向法院提出现房置换方式完结赔偿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最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促成征收双方达成和解,该镇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拿出其掌握的现房别墅房源用于安置。经双方结算后,拆迁户基本实现零差价拿房,从回迁时间、产权都无法确定的回迁房,换成了大产权别墅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