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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保险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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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27 更新时间:2022年11月29日09:29:40 打印此页 关闭

“离婚”早已不是新鲜事。可是,如果离婚了,购买的保险怎么办?应该怎么分呢?

一、属于个人财产的保险,一般有下面几类:

①婚前购买的保险,且缴费结束。

②因人身伤害或疾病,一方自己获得的保险金。

③父母出钱为一方购买的保险,归个人所有。

④父母不幸身故,一方作为受益人,获得的理赔金。

⑤婚前进行资产隔离,已公证个人财产所购买的保险。

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保险,一般有下面几类:

①婚后购买的保险,无论给自己买还是夫妻相互购买的,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婚前买的保险,但结婚后仍在缴费,那么离婚时,这期间所缴保费需要给对方一半的补偿。

③ 婚前购买的理财型保险,婚后的收益部分也属于共同财产。

三、属于共同财产部分,具体该如何分割呢?

1. 退保

办理退保手续,得到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这份保单的现金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由双方平分。但退保通常都会有比较大的损失,在双方能够协商的情况下,不建议以退保的方式进行分割。

2. 继续持有

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是自己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选择计算现保单的现金价值,补偿属于对方的那部分,继续持有该保单,这是比较好的一种分割方式。

3. 变更投保人

若投保人是对方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自己补偿对方一定的金额,通常是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并把投保人变更为自己,保单继续有效,以后自己持有保单完成后续缴费,这也是一种可行方式。

三、婚姻期内一起为子女购买的保险,该如何处理?

无论以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投保、受益人若为子女的,离婚时视为对孩子的赠与,一般不予分割。

但是,夫妻二人协商共同缴纳保费,或者一方全额缴纳,另一方给予补偿金。但要注意及时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变为抚养方),若无法变更,双方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1087条第1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最大限度地尊重夫妻双方对私权利的意思自治。如果离婚时对保险的分割协议不成,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不按照以上的离婚财产分割原理和保险原理,而是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曾经一起买保险,是承诺也是责任。但是既然已经选择离婚,还是尽量把财产分割清楚,保护好自己的同时也是以免留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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