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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军律师谈公司法务016】律师需要随着人工智能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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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18 更新时间:2022年11月29日09:27:41 打印此页 关闭

大家好,上一次说到人工智能对法律、对律师有了越来越深刻的影响,甚至可以预测到未来的挑战,今天接着话题说一说,我们律师面临这种前景应该怎么办。

面对人工智能的法律情形,这让我想起了工业革命时代的故事。在以瓦特为先驱的蒸汽机被发明出来之后,工业革命时代来临了,机械动力取代畜力,例如机动车淘汰马车那样,使得马车夫走向失业的没落道路,以至于马车和驾车人在现代仅仅是作为一种游乐的展览品而已,那么,现在人工智能时代也开启了新历史的大门,虽然包括像秘书、客服、翻译、医生、会计、律师、交易员、信贷员等等在内的工作,面临着机器能够予以替代的挑战,这些人在企业里的职位将会逐渐取消,辛苦积累的工作技能无法换来谋生的薪金待遇,这确实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也是不得不面对的困境。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我曾经讲过孙中山先生的一句话吗?我再次重复一下那句话——天下大势,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内审中国之情势,外察世界之潮流,兼收众长,益以新创”——所以,我们作为现代社会大众的普通一员,只能顺应时代,让自己适应社会变化,让自己适应科技变化,才不至于陷入绝望,才不至于被历史淘汰。

就我而言,我认为既然科技引领潮流,那么就从科技开始入手好了,请大家不要误会,我不是想转行去研究科学技术,我只是想从享受科技成果开始,适应科技带来的一系列改变,再使用科技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例如使用科技与法律相结合的法律科技公司开发的产品,减轻我的劳动量,扩大我的知识面。

我设想了一下,自动化、智能化是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正在逐步替代原有的一些工作机会以及工作能力,包括我们执业律师在内的很多很多行业的从业人员,在人工智能时代将会遇到很多方面的机器人强力竞争,那么就需要我们自身提高竞争力来适应,这是最正确的选择。我觉得,执业律师大概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始自己与人工智能的适应与合作:

1、构建智能的辅助办公系统。面对新科技的最有效适应方式,就是学习和使用科技产品,而不是抵制,否则你就会故步自封。虽然置办辅助系统会花费金钱,但是用起来就会很方便、很省力、很快捷的。至于最终使用那一款律师工作辅助系统,不用自己花时间去寻找,因为法律科技公司会主动向你推销的,你作为律师就像商场选购那样货比三家就行了。

2、打造远程化服务能力。我们能够通过互联网、虚拟现实、云端等技术的运用,向有需求的客户提供一定程度的法律服务,可以达到降低服务成本、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增强竞争力的效果,因为一个人毕竟分身乏术,亲自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即便一个团队相互配合,其服务时间和精力也就是增加两三倍而已,但是律师业务的竞争因素,却要求覆盖面越广越好,受众越多越好,所以尽可能节省律师出差的旅途时间和疲惫,这就是远程化法律服务的好处,不过遇到复杂的、后果多变的法律服务事项,远程化服务也就限于是辅助性方法了。

3、虽然技术更新带来知识透明化,律师不再是法律服务知识的垄断者,有需求的客户通过自行查询也能够获得相关的法律服务知识点,或者综合自学研究处理法律事务也不会太离谱,那么对于单一的、简单的法律知识和纠纷,客户不再有花钱聘请律师的意愿了,律师业务量面临科技带来的竞争压力,但是律师有自己的实践经验和灵活思维的优势,对于比较复杂体系和需要综合能力的法律服务项目时,还是自然人律师的水平更胜一筹的,就像是中医看病,光有药方还不够,最佳的治疗方案是根据每个患者的不同体质和病理,有针对性地调整药方和用药量,才属于对症下药,才能够更好地治好患者的病,那么每一个需要法律服务的项目,都有其独特的背景原因、不同的证据基础、有差异的诉求目标、有水平或高或低的对手等等因素,需要真人律师根据知识点、焦点、核心点处理法律问题,才能够更好地满足委托人的需求。

4、如果某一天机器人律师太厉害了,我们自然人律师怎么也干不过它,那就转换思维吧,不要再用法律服务的专业知识与其竞争,而是花钱雇佣机器人律师,自己只是负责协调和管理法律服务业务,就像企业负责人不一定非得各种能力必须优秀那样,自然人律师当机器人律师的领导或者主人,不是也可以的吗?

好了,关于人工智能法律服务,有无限的话题需要探讨,我也只是一名初步的接触者,并且也不是做得很好,在此以抛砖引玉式的讲解,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共鸣。如果谁有良好的意见或者建议,请大家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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