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终结的判断
——叶某诉广州市荔湾区某街道办房屋拆除行为违法案
【案情介绍】
叶某房屋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因城中村改造列入拆迁范围,其所有的围墙和房屋同日被同一台挖机拆除,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庭审中,街道办事处承认围墙系其拆除,否认拆除房屋。经济联社称其在街道办拆除围墙后,出于安全考虑,由经济联社实施了房屋拆除行为。
【办案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围墙和房屋系同一台挖掘机在同日拆除,且在拆除过程中,街道办确认其工作人员在场维持秩序,故应视为拆除行为系连贯的整体行为。应当由街道办事处对于拆除围墙和房屋一并承担法律责任。故判决街道办事处拆除行为违法。
【律师说法】
行政行为终结的认定,应当结合行政行为本身和行政机关在行为当中的地位和作用综合评判,不能仅凭相关方的自认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