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接着讲法律顾问工作方法的话题。上一次讲的是法律顾问全面了解和掌握聘请方企业的基本情况,今天要讲的是,律师还要及时处理企业的法律问题。
法律顾问的第二个方面工作,就是要及时处理企业的相关法律问题。不管是什么阶段加入到企业运营团队中来的,法律顾问不能是顾上就问,顾不上就不问,那种表现就不合格了,而应当是没问题偶尔光顾,有问题就天天光顾,有别的事顾不上也得安排其他律师过问,也就是说企业没事可以不找你,你应当来企业转转,有事了必须上,而且不能有推辞的余地。现在给大家分述如下五点:
1、对于聘请方企业有违约可能或者已经存在违约的合同,要争取在对方接受的前提下,明确责任,适当修改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以弥补漏洞,消除违约后患,尽可能减少损失,俗话说亡羊补牢,未为晚也。
2、对于口头合同,要尽快采取各种灵活措施,用书面、电子文件等形式固定下来一个相当于约定内容完整的合同。
3、对于将要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要尽快起诉,确保胜诉权不丧失;对于不能起诉的,要用书面形式催告,或者公证,使诉讼时效中断,以免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发生。
4、选择最易见效的案件,无论是为了挽回经济损失,或者是结束煎熬的僵持关系,在论证有把握达到目标的前提下,重点突破,使聘请方企业尽快看到法律顾的作用,增强信任感。
5、对于其他纠纷,例如被诉的案件纠纷,要区别轻重援急,至少设计分为上中下的三种策略,综合衡量之后,选择确认其中一种最佳或最适合方式,一个一个地解决遗留问题,尽最大努力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减少财产损失。
律师在完成相应的法律顾问工作或单项顾问工作以后,应给顾问单位出具工作报告,分为定期出具和根据单项工作出具两种,至于具体的报告形式和报告内容,例如篇幅是长是短,律师将视法律顾问工作的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