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关于如何公示,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从证据效力、证据留存等防范法律风险的角度看,公司应尽量采取容易固定证据的形式来告知员工。
1.直接签收法。
实践证明,这是一种虽然麻烦但最有效的方法。将打印好的规章制度交给员工签字,写明日期。最好留一份完整的员工签名页和员工在骑缝处签名摁手印的全套规章制度。
2.劳动合同约定法。
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已阅读、理解公司规章制度的所有规定,尤其是关于调岗降薪、考勤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等内容,愿意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并已签收规章制度附件。
3.学习培训法。
通过部门、办事处、班组、车间或全体大会的培训形式,向员工讲解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保留好学习及培训记录。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与会人员签到等内容。
4.入职登记告知法。
即在入职登记表中明确培训规章制度的内容,并由员工本人签字。
5.内部传阅法。
将规章制度在员工内部传阅学习,由员工签字确认;单位留存员工传阅签字的规章制度。
6.会议宣传法。
召开会议,将规章制度作为会议的一项议程,做好会议纪要和与会人员签到。
7.电子邮件、微信、QQ等告知法。
通过电子邮件、微信、QQ将公司规章制度发送员工,要求员工阅读后及时回复,并保留员工回复的内容。注意员工的邮箱地址要事先经过员工本人确认。
8.内部办公系统告知法。
通过公司内部办公软件将公司规章制度告知员工,要求员工阅读后及时回复,并保留员工回复的内容。
9.宣传栏、公告栏等公示法。
将规章制度张贴在公司的宣传栏、公告栏,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快捷、节省成本且容易操作,缺点是增加了举证责任和举证成本。最好事先告知员工并在事后得到员工的确认,保存员工确认的证据。
10.视频会议法。
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公示公司规章制度,适用于员工流动性较大,或者个别员工因生病、管控政策无法到会、不能及时到单位的情形。该种方法可作为公司向员工公示告知规章制度的一种补充方式。同时,公司也应保存好视频会议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