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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立明律师:嗜赌朋友欠钱不还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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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60 更新时间:2022年08月11日09:18:26 打印此页 关闭

【市民咨询】

  崔某:朋友沉迷于赌博的事我知道,但是不知道他具体输了多少。之前,他以工地需要资金周转等各种借口向我陆续借了70多万元。过年时,我去他家里要欠款,他父母却认为我明知道他在赌博的情况下还借钱给他是在害他,所以不愿意帮他偿还债务。可我也是从各处帮他借来的这些钱。他承诺给我3%的月利率,有一个68万元的借条在我手里。我该怎么办呢?

【律师说法】

  68万元借条是否有效?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的唐立明律师解释说,该描述中所涉及的法律纠纷,在法律上称为民间借贷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不以书面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作为合同成立的条件,当借款的一方收到借款时,合同便已成立。崔某手中的借条,正是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关键证据。当然,由于涉及金额较大,除借条外,在法院具体审理时还要结合转款凭证等其他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从而认定借贷合同是否成立。

  唐律师说,在法律上根据合同的效力可以将借贷合同分为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首先,如果崔某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钱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但仍然提供借款,那双方之间形成的借贷合同是无效的。当双方之间已成立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崔某可以主张要求对方返还借款本金,而无法要求对方支付利息。其次,如果不知道对方借钱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毕竟对方是以工地资金周转为由进行借款,则可以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本金及一定的利息。

  能否要求借款人父母还债?

  唐律师说,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借款是朋友的个人行为,且根据崔某的描述,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崔某是无权主动要求朋友父母代为偿还的。当然,如果其父母愿代为偿还,法律对此不予限制和禁止。

  能否按照约定利率主张利息?

  唐律师说,按照已被修改的2015年司法解释规定及此前的审判实践,双方约定年利率未超过24%的,出借人按约定主张利息,人民法院予以支持。约定年利率超过24%但低于36%的,此部分利息人民法院不予干涉。但是在2020年,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进行了修改,根据现适用的解释规定,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法院不予支持。“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一年期LPR。根据2022年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LPR公告显示,当日一年期LPR为3.7%,3月的一年期LPR仍为3.7%。即,如果现阶段主张利息,最多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月利率为1.23%左右(3.7%×4÷12),而非崔某约定的3%,对于超出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可以拒绝偿还。

【律师建议】

  ◎出借要慎重,必要担保不可少。如果明知借款人具有不良恶习,在借款时要慎重。如果必须出借,最好要求对方提供相当价值的财产进行担保,并依法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保障债权的后续实现。

  ◎出借要量力而行。转借并非明智之举,若朋友无法及时清偿债务,最终被催债、承担法律责任的还是崔某。

  ◎债权到期及时依法维权。纵观近两年央行公布的一年期LPR,呈现下降趋势。2020年11月20日为3.85%,2021年12月20日调整为3.8%,2022年1月20日再次调至3.7%并延续至今,后续仍有下调的可能。所以,债权到期及时提起诉讼,有利于尽可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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