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下午14时,京润学堂2021年第13期在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举办,柳双双律师以集体土地征收中停产停业损失为题进行分享,律所的十余名律师及助理参加本期活动。
柳律师从自己曾代理的一起位于山东济宁的集体土地上涉养殖场征收行政赔偿再审案切入,将其中蕴含的法律问题一一娓娓道来。
本案中原告为某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在承租的集体土地上经营种蛙养殖,因济宁市建设二环道路工程需要原告养殖场纳入征收范围。在相关补偿事宜没有处理好的前提下,养殖场被强制拆除,经维权政府的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随后,原告提起了行政赔偿诉讼,一、二审中关于停产停业损失没有被支持,法院认为这不属于直接损失。当事人在律师的指导下向山东省高院提起了再审申请,再审判决书支持了代理律师的意见,支持的停产停业损失数额过百万。认为对于赔偿损失范围的认定,不仅要看既得财产利益的损失,还应当包括可得财产利益的损失。因征收等行为造成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致使当事人丧失了应得的经营收益。
与会的各位同事踊跃发言,纷纷表达了自己的见解和看法,还提出了自己在代理相关案件中遇到的问题,主讲人均做了回应,整场活动气氛活跃又激烈,大家受益匪浅。
下午16时许,本期学堂落下帷幕。京润学堂的举办不仅拓宽了大家的视野,同时也丰富了大家的办案思路,使得团队成员间沟通、分析、协作能力均得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