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2021年京润学堂第6期成功举办

分享到:
点击次数:457 更新时间:2021年04月26日11:29:54 打印此页 关闭

2021年4月25日下午,第六期京润学堂在京润佳兆业新址会议室成功举办,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贾天然律师光临本期学堂,以批捕阶段律师如何有效开展工作为题进行分享,京润所合伙人、执业律师及助理十余人参与本期活动。

 20210625150447_34656.png

首先,贾律师详细介绍了办案实践中关于批捕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八十一条第一款、八十八条、九十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高检会[2015]9号)第四条规定,以及“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20210625150447_62939.jpg 

随后,贾律师结合其近期办理的四起取得不批捕结果的案件,为大家分享批捕阶段律师有效开展工作的方式。案件涉及盗窃、诈骗、寻衅滋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常见罪名,他提出在办理具体案件过程中,辩护律师的工作流程应当包括会见(向当事人了解关键信息);向侦查机关沟通情况,坚持当面交流,了解案件背景;汇总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必要时与家属协作,分头收集整理;提交不批捕意见书等。还提出了注意时限、注重调查取证、重视每一个可能的因素(如家庭、职业、社区)、不批捕意见的制作格式等具体建议。

 20210625150448_18408.jpg

主讲环节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批捕阶段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节点,大家结合自身办案中遇到的问题与贾律师进行了深入探讨,主讲人一一作出了回应。律所合伙人殷玉航律师和张志同主任还代表律所与主讲人互赠了书籍和礼物。

 

20210625150448_56985.jpg 20210625150447_58608.jpg

最后,张志同主任总结发言,感谢贾天然律师回京润所慷慨分享了自己通过多起成功案例总结出的宝贵经验,让大家对批捕阶段辩护律师工作的流程和侧重点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理解,为以后处理相关案件提供了具有实操价值的明确指引,受益匪浅。

上一条:专家顾问-胡建淼 下一条: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邀请应松年、姜明安等法学泰斗就京润个案在京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