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午,我所例行开展所内培训活动,旨在通过资深律师的言传身教、现身说法来帮助年轻律师提升业务能力,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务。本次培训由李永军律师主讲,结合李律师参与办理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第46号指导案例——朱凤山故意伤害(防卫过当)案,为年轻律师们深入剖析刑事案件办理的思路、理念以及涉及到的诸多法律问题。
李永军律师首先从案件发生的背景,以及本案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出发,介绍案件的起因与被告人的动机,又针对本案被告人在案发现场的具体行为,以及公安机关取得的相关证据进行了分析,对证据之间的关联关系,以及案件中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不利的事实进行了一一阐述,并结合检察院的指控意见与法官的态度,对案件中没有得到法院支持的意见进行了梳理与总结。通过对朱凤山案的讨论使得各位律师对该指导案例理解的更加充分、全面。
李律师又结合自身二十余年的执业经历,讲述了自己以前的执业经历中多次类似案件的办理过程,并总结了先前在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的进步与不足。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正是因为丰富的办案经验与不断地总结反思,才最终成就了李律师出色的办案能力。
京润律师事务所一直坚持提升业务能力,服务当事人的理念,充分发挥资深律师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及扎实的理论功底,团结协作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