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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遇险鼎力相助 三载维权同舟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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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30 更新时间:2020年08月04日11:31:54 打印此页 关闭

张先生的房屋,因纳入拆迁范围,在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被区政府及住建局按照拆除危房的程序,委托了一家不具有危房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在张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房屋鉴定成为D级危房。随后住建局作出危房通知,区政府作出了拆除危房的紧急避险决定,随后张先生的房屋被拆除,后张先生委托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维权,由张志同律师、杨高州律师具体承办。

接受委托后,在张志同律师的统筹安排下,针对紧急避险决定、强拆行为、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等行为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代理过程中,因开庭冲突等原因,本所程果律师、金亚飞律师、程树法律师等积极支援,充分体现了京润律师团队办案的优势。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最终张先生与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获得满意的赔偿,彻底解决了困扰多年的拆迁纠纷。

为感谢京润各位律师的付出与努力,张先生一家于7月30日来所向京润律师赠送锦旗,锦旗上书写的“一朝遇险鼎力相助  三载维权同舟共济”是本案维权心路历程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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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属于以“拆危代拆迁”的典型案例,针对该案中的违法问题,曾在北京大学专门召开个案学术研讨会,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莘;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伟东教授等出席研讨会,与会专家从不同层面分析了本案中涉及拆危代拆迁行为的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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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经历的多个诉讼中,代理律师的观点和意见也充分得到了各级法院的肯定和支持,在判决书中明确了拆危代拆迁行为违法,属于“行政目的不当”范畴。本案的解决,不但解决了张先生个案的问题,也对于该地区乃至全国通过拆危代拆迁行为的抑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是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的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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