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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霞律师胜诉案例(五十八):识破 “以拆违代拆迁” 套路,街道办强拆被判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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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 更新时间:2026年10月27日15:04:23 【打印此页】 【关闭】

一、住了20多年的四层小楼,几个小时被推土机夷为平地

推土机开进院子的那天,年近七旬的黄先生只能站在一旁,看着自家那栋四层小楼在轰鸣声里一点点矮下去。

1985年,村里批给他家51平方米宅基地;2000年,黄先生拿到《村镇建房许可证》,批准建三层半,当年动工,第二年建成。后来村子被划进城市规划范围,证一直没换发出来——不是不去办,是那几年"暂停办理",庭审中,居委会后专门出了证明,把暂停办证的事说得清清楚楚。

一砖一瓦,从51平方米的宅基地,长成了四层楼。这是一家人几十年的日子。但推土机不需要知道这些。几个小时,房屋变成一片废墟。

二、街道办自认来拆违,与区政府征地无关

2018年村里启动旧改,这栋楼的被盯上了。城管认定它超出许可证面积,涉嫌"违建"。立案、询问、听证,一套流程走完。2018年11月出了《处理决定》——限期自行拆除超出许可证批准面积的部分。2020年5月,又来了一份《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城管定于2020年5月15日实施强制拆除。

然后,什么都没发生。黄家人悬着的心慢慢放了下来,日子照常过。

不知不觉,日子来到了2025年3月。区政府给黄家送来《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及《责令交地决定书》两份文件。黄先生觉得补偿不合理,对区政府提起了诉讼,两场官司,都在法院审着。

但6月份,就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黄先生的4层小楼被推土机推平。

黄先生决定维权到底,一纸诉状将区政府诉至广州铁路运输中院要求法院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但诉讼中,街道办跳出来,拿着2020的那份《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对法院说,房子是他们拆的,是来拆违的。案件不得不回到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被告由区政府变成了街道办。

三、律师庭审直接破题,法院确认街道办强拆行为违法

面对街道办拆违的全套说辞,承办律师海霞及孔富丽律师抓住本案核心关键点:就算地块已经征收,就算下过责令交地,法律也没有把直接拆房子的权力交给街道办。遇到被征收人不交出土地,法定路径是申请法院来强制执行,街道不能自己直接上阵拆房。哪怕房屋存在部分超建,也不能混同征收交地程序,越过法律规定直接把整套房屋拆掉。

经过审理,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完全采纳律师海霞及孔富丽律师观点,认定地块虽已征收,但是街道办无权自行实施强制拆除,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直接拆房,强拆行为缺少法律依据,强拆行为违法。

四、律师办案感悟

一纸确认违法判决到手,看似只是一份判决书,对当事人却意义重大。这份胜诉,是后续谈补偿、主张财产损失赔偿最重要的法律基石。

律师代理案件,不只是简单帮忙写一份起诉状。从梳理全部历史证据,找准真正责任主体,锁定案件核心突破口,到庭审当对被告成套抗辩理由进行反驳,每一步策略,都是为了帮普通被拆迁人把事实转化成法庭认可的法律观点,拿到胜诉结果。

注:本案例来源于真实生效裁判文书,案例仅供普法参考,每个案件案情不同,不代表同类案件必然取得相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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