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心憋屈!合法拆迁权益无故缩水,委托人维权无路
孙先生是北京市朝阳区xx乡xx村村民,1989年村里依法为他审批了xx村157号宅基地,此后数十年,孙先生、妻子及儿子一直在此居住生活,也全部落户在这套宅基地房屋内,是妥妥的合法宅基地权利人。157号房屋因棚户区改造被划在了拆迁范围内。儿子结婚后生了小孙子,住房已经非常拥挤了,所以,从拆迁开始,孙先生都积极的配合,期盼拿到200多平的3套房屋, 一家人更可以过安稳的生活。可拆迁办却声称孙先生、妻子及儿子在1995年京通快速路拆迁项目中已享受过拆迁安置待遇,因此本次157号宅基地拆迁无法获得补偿,仅有儿媳及孙子给130平米安置面积。
这个结果让孙先生又气又冤,满心憋屈无处宣泄!1995年拆迁的是孙先生父母名下的125号宅基地,当时,孙先生妻儿和儿子的户口根本不在该处,他本人的户口虽然在,但因为已经有了157号宅基地房屋,所以从未签署过任何拆迁安置协议,全程没有参与、没有签字、更没有获得安置房。平白无故被认定“享受过安置福利”,无法享受自己房屋的合法补偿权益,130平米的安置房,一家人后续居住安置都成了难题。
孙先生开始整日焦虑失眠,面对拆迁办的不给补偿安置的说辞,完全无从下手,不知道如何反驳及维权。看着自己、妻子及儿子的拿不到安置房,万般无奈之下,孙先生找到了海霞律师,海霞律师和同事唐立明律师具体承办孙先生的案件。
精准破局!律师量身定制诉讼策略,直击案件核心痛点
很多拆迁户维权失败,都是因为盲目沟通、盲目起诉,抓不住案件核心矛盾。海霞律师和唐立明律师凭借多年拆迁维权实战经验,精准判断出本案的关键:想要推翻不合理拆迁补偿、追回缺失权益,必须要搜集到1995年父母房屋拆迁中,孙先生一家并未享受过任何拆迁补偿的证据。海霞律师和唐立明律师精准规避了普通人的维权误区,为本案制定了一套专属、高效、可落地的维权策略。
第一,向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乡政府出具1995年父母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签订依据,杜绝对方后续推诿扯皮;
第二,对乡政府收到书面申请却拒不答复的事实依法提起行政复议,针对行政机关不作为行为追责,通过法定程序倒逼官方正视当事人诉求、出具书面答复;
第三,以复议结果为后续维权依据,后续进一步主张缺失的安置面积、附属房屋、装修补偿等合法权益。
胜诉落地!律师策略终见效,当事人维权成功
不久,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依法认定乡人民政府未履行法定职责、构成行政不作为,最终裁决:责令相关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对孙先生的书面申请依法作出处理、给出明确书面答复。看似是一份简单的复议胜诉结果,实则意义重大:这意味着乡政府必须正面回应1995年拆迁安置的全部疑点,彻底厘清孙先生一家是否存在“已享受安置”的错误认定,为后续追回缺失的安置面积等奠定了决定性的法律基础。
律师结语:专业维权,才是胜诉的核心关键
很多拆迁维权案件中,被拆迁人明明占理、权益合法,却屡屡败诉、维权无果,核心原因就是不懂法律程序、抓不住案件重点、不会制定维权策略。普通人面对行政机关的专业流程、复杂的历史拆迁问题,仅凭一腔热血维权,最终只会四处碰壁。而在本案中,孙先生自行维权全程受阻、求助无门,而海霞律师通过精准的案件研判、专业的诉讼策略、严谨的证据梳理,直接扭转案件走势,用专业法律手段打破维权僵局,守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