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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霞律师胜诉案例(五十一):拆迁遇上“危房”借口,街道办强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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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56 更新时间:2026年09月15日14:02:23 【打印此页】 【关闭】

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安置补偿标准还在协商时,拆迁办私自委托鉴定公司对房屋进行危房鉴定。于是,街道办在门上张贴告知书限期搬家否则就强制排危,对房屋实施强拆。

海霞律师最近就遇到了多起类似的强拆案件。

拆迁协商僵局,房屋突遭“危房整改”强制处置

当事人曹女士在北京市丰台区拥有祖传合法房屋,自出生便在此落户、长期居住,房屋产权来源清晰、居住事实有据可查。2025年,该房屋被纳入拆迁搬迁范围,几次协商下来,拆迁安置补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几天后,曹女士房屋门上被张贴了一张盖有街道办公章的《责令限期搬出告知书》,原来街道办突然启动“危房排查整改”程序,由第三方开发公司私自委托,径直认定案涉房屋为危险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求曹女士搬离房屋,否则将实施整体拆除。后续街道办直接对该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

精准锁定街道办两大违法关键点,击破“危房强拆合法”假象

海霞律师看了曹女士的案件材料,第一时间作出判断,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街道办以危房名义实施强拆存在两大违法点:危房鉴定程序严重违法,无合法履职基础;限期搬离及强拆行为无职权依据,程序严重缺失。

案件胜诉结果:复议决定,全面确认行政机关违法

海霞律师在给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律意见中,紧紧围绕主体不适格、程序违法、职权缺失、证据不足四大核心抗辩要点,充分阐述法律依据。后,复议机关全部采纳海霞律师法律观点,依法确认街道办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该行政复议决定,彻底戳破了行政机关“危房排危合法”的虚假借口,明确界定: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街道办以危房名义随意强拆、逼迫搬迁是彻头彻尾的非法行为。

律师价值:专业破局,杜绝“以危代拆”维权困境

海霞律师深耕行政征地拆迁案件多年,深谙行政机关执法流程与常见漏洞,能够快速区分真实危房整改与借危房名义违法拆迁的核心差异,精准抓住行政机关程序违法、超越职权、证据缺陷等关键违法点,以专业的法律逻辑、完整的证据链条,确认违法行政行为,全方位守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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