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开发商恶意毁约拒绝给回迁村民支付上亿安置房回购款
毛先生等6户房屋被纳入xx村旧村改造项目拆迁范围。2021年,他们与旧改公司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及《回购协议书》,明确约定旧改公司以25000元/㎡的价格回购回迁安置房,并约定了分期付款节点、违约追责标准。后,双方履行协议,旧改公司如约支付了首期34%回购款。等剩余66%回购款支付时间到来时,旧改公司公然违约。海霞律师和同事默立贤及柳双双律师代理大家提起诉讼,要求旧改公司支付回购款。
二、办案曲折:三重危机叠加,维权难度层层升级
在代理案件中国,海霞律师、默立贤及柳双双律师遭遇多重阻力,每一步都面临严峻挑战,维权过程极具波折:
1.保全突发解除,权益防线险些失守:为杜绝旧改公司转移资产、规避执行,海霞律师、默立贤及柳双双律师在立案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成功冻结开发商资产及数套销售中的商品房。旧改公司随即提出异议,以“项目保交楼、资金闭环监管、房屋进入白名单为由”申请解除保全。不久,法院先后裁定解除资金及房产保全。还没有开庭,案件就陷入极度被动境地。
2.旧改公司反诉,试图全盘推翻协议:保全的成功解除,助长了旧改公司的气焰,他们不仅拒绝履行付款义务,还提起反诉,谎称协议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将正常商业签约解读成“被胁迫妥协”,同时以情势变更为由要求解除回购协议,追回已付首期款项,从根源上否定当事人的回购权利,大家的上亿补偿款权益瞬间陷入悬空危机。庭审中,他们更是黑白颠倒,将毛先生他们形容为阻挠旧改进程、妨碍村民们回迁的千古族人,甚至声称,毛先生如果坚持索要回购款,将将企业拖入“破产清盘”的境地。
3. 旧改企业声称资金承压,执行风险极高:庭审中,旧改企业主动披露自身巨额债务、资金缺口巨大,企业资金被监管、无力支付回购款,还以项目烂尾影响社会稳定为由施压法院及毛先生他们,释放“即便胜诉,也会面临无法执行、判决权益落空的”信号,倒逼毛先生他们乖乖接受安置房、放弃货币回购权益。
三、律师核心攻坚:解封后精准破局,全程兜底保障权益
面对案件的重重困境,律师们沉着应对、精准布局,开展一系列关键性工作,彻底扭转被动局面:
1.死守保全不放弃,法院重新保全房产: 资金及商品房保全陆续被法院解除后,柳双双律师不放弃,加班加点的起草异议书及复议申请书,精准阐述着解除保全违法性的法律文书以最快的速度出现在法官的办公桌上。数次庭审中,海霞律师、默立贤及柳双双律师也反复强调着旧改公司的账户不属于保交楼资金,查封的商品房不属于白名单范畴,并且有力的驳斥了旧改企业提出用回迁房作为续保物的无理要求。终于,法院再次作出裁定,将商品房重新保全。
2.固定全套核心证据,击穿对方虚假抗辩:针对旧改企业的“房价下跌、情势变更”的说法,海霞律师、默立贤及柳双双律师精准调取政府官方房价备案公示、项目销售数据、历年市场报告等权威证据,直接证实案涉项目房价远高于协议回购价,所谓“市场巨变、显失公平”均无事实依据,彻底推翻其反诉核心依据。同时完整梳理签约记录、交房凭证、履约沟通记录、对方违约通知缺失证据,形成闭环证据链,证明毛先生6人全程守约、对方恶意违约的事实。
3. 精准拆解法律逻辑,驳回解约诉求:海霞律师、默立贤及柳双双律师清晰区分商业风险与情势变更的法律边界,明确旧改企业作为专业房企,具备市场风险预判能力,房价波动属于正常商业风险,不属于法定可解除合同的情势变更情形。同时厘清签约本质,证实案涉协议是双方基于项目推进、商业对价自愿签订的有效合同,不存在胁迫、不公情形,从法律层面彻底否定对方解约、退款的反诉请求。
4.预判执行风险,全程兜底保障判决落地:预判保全解除后对方转移资产、规避执行的隐患,律师全程跟进企业经营、资产、销售动态,持续固定对方仍在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的证据,驳斥其“资不抵债、无力履约”的虚假主张,从源头杜绝胜诉无回报的风险,确保后续判决能够顺利执行到位。
四、案件胜诉结果:全额支持诉求,驳回对方全部反诉
经审理,法院全面采纳海霞律师、默立贤及柳双双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判决:依法确认双方《回购协议书》合法有效,判令旧改企业在十日内支付上亿回迁安置房回购款,并依法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全额驳回开发商全部反诉请求。当6份胜诉判决书摆在海霞律师、默立贤及柳双双律师面前时,律师们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五、律师价值总结
本案的圆满胜诉,充分体现了海霞律师、默立贤及柳双双律师极强的复杂商事纠纷处置能力与风险把控能力。面对旧改企业的恶意违约、反诉施压、资金风险、保全解除的多重绝境,三名律师没有局限于简单的庭审应诉,而是前置保全锁风险、解封之后补漏洞、庭审之中破抗辩、判前兜底防落空,全程把控案件风险节点,精准拆解对方全部抗辩理由,用完整的证据链、严谨的法律逻辑,既打赢了官司,又守住了毛先生他们的上亿的实体权益,尽可能规避了“胜诉却拿不到钱”的维权窘境,完美践行了专业律师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