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4日,我所默立贤律师、赵加亮律师代理的某征地拆迁案,历时三年,圆满结案。
2008年广东某地因建设需要,某镇政府征收高某、曾某在当地的住宅用地及拆迁地上的建筑物,并与高某、曾某签订《补偿合同》。但在高某、曾某依约交付住宅用地后,相关单位却未按照补偿合同的约定履行,致使高某、曾某蒙受较大损失,高某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案件一审判决后高某上诉,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但是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判决结果依然远远不能补齐高某和曾某的损失。在两位律师协助下,两位当事人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检察院认为此案一审适用法律错误,判决有失公平,故提出抗诉意见。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支持申诉人的申诉理由,更正二审判决结果,高某和曾某分别获得一百六十余万赔偿。历时多年,这场涉及多方的案件经过多次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得到了维护。